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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有应得 教训深刻

2000-03-1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徐金鹏 等

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收受巨额贿赂,已依法被判处死刑。江西的干部群众通过对胡长清的日常生活和所作所为进行分析,就遏制高级干部腐败进行了三方面的反思:

个人癖好谨防变成受贿犯罪的媒介

胡长清有一大“爱好”——书法。到江西任省长助理前,他是中央直属机关书协的副主席。到江西后,这个癖好很快就被有求于他的人所利用。从他题字的对象看,绝大多数是私营企业,或者是承包性质的企业。借口请题字,行贿受贿就“名正言顺”了。江西奥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老板周雪华经人介绍第一次去见胡长清,就投其所好带去上好的毛笔,以求字的名义出现。之后仅隔20余天,周雪华便送去2万美元,表示“感谢”。

书法作为领导个人的爱好无可厚非,但如果把握不当,便有可能成为权钱交易的工具。

缺乏约束和监督的特殊环境

胡长清从中直机关下派到江西工作后,一直住在江西省政府直属的赣江宾馆。住宾馆远离家庭、远离同事,客观上为接触各种各样的人、过腐化生活、收受贿赂提供了一个缺乏约束和监督的环境。检察机关统计,胡长清87次收受贿赂、索取他人财物中,有60次是在赣江宾馆。在办案中,宾馆工作人员反映,他的住处每晚12点钟以前,经常是“大款”出入,12点钟以后则经常有不三不四的女人出入。

交朋结友要有尺度和法度

胡长清从思想上较早就堕落,因此交朋友没有尺度,只要给好处,就不管人品如何,思想道德有无问题,有的只认识短短20天,见过两次面,就开始大肆向他行贿,胡长清也很快和他们称兄道弟,有求必应。几年来,周雪华通过胡长清借、贷的国有资金已经超过2000万元,但归还的仅10多万元。

近年来,“官款相傍”现象呈现一个特点是“傍大款的官”越来越年轻,“傍官的大款”也越来越年轻,且多为暴发户。社会没有真空,人际交往不可避免,但过去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侧重工作圈,现在看来社交圈、生活圈也要管,要及时发现一些不正常的苗头。

(《瞭望》第11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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